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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机构实验室污水处理及建设指南


监测机构实验室污水处理及建设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培育壮大环境监测服务 市场,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设逐渐成为当前实验室建设的热点。现针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必要的场所、技术人员及监测仪器设备提出以下建议。
 
一、BSD博斯达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设计基础
1、实验室综合废水来源:实验室药品、试剂、试液、清洗等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综合废水;
2、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量: T/D或 L/D;
3、实验室综合废水成分:无机物类、有机物类、生物类废水等;
 1)、无机物类:重金属离子、酸碱PH值、卤素离子及其他非金属离子等;
    a、重金属离子:汞、镉、铬、铅、锰、银 、镍、锌、铜、铝、砷等金属阳离子以及处于络合状态的重金属离子团(Cr2O7)2-、(CuCN) -、(AuCN)- 、(Ptcl6)2-等;
    b、酸碱PH值:硝酸、盐酸、硫酸、双氧水、氯化钾、氯化钙等;
 2)、有机物类:有机溶剂、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醛、乙醛、丙烯腈、丙烯醛、 氟化氢、石油类、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异丙醇、哌啶、二氯甲烷、无水乙醇、 DIEA、DNA合成废液、乙腈、苯酸、乙醚、三氟乙酸、苯胺类、氯苯类、硝基苯类、油脂类、醚类、混合烃类、炳酮、糖类、蛋白质、有机磷农药等;
  3)、生物类:病原体、细菌、病毒、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原、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真菌、布鲁氏杆菌,炭疽杆菌衣原体等;
4、实验室废水处理后的标准: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也可根据用户要求把废水处理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中的一、二级标准。
 
二、博斯达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介绍
       山东博斯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较早一家专业从事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博斯达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是国内唯一取得技术专利证书产品,在国内外用户最多,市场占有率高。
       博斯达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通过废水收集单元、自动调节单元、混凝气浮自动搅拌单元、絮凝助凝沉淀反应单元、沉降分离单元、多程高级氧化处理单元、多级分解降解处理单元、高低电位差微电解技术、电化学氧化还原专利技术、两级有机生物活性处理技术、新型生化反应处理技术、有机废水新型填充床光波催化反应专利技术、更新液选择性传质及菌丝体表面分子印迹专利技术等独特处理工艺对实验室内产生的有机、无机、生物类废水进行综合处理,可有效去除废水中的COD、BOD、SS、色度和重金属离子等,针对不同实验废水的成分,采用不同的处理技术及控制系统进行废水处理。设备通过人机界面操作系统进行操作,设备运行按照PLC控制器设定好的程序和PH/ORP仪表设定的参数进行全自动运行,多级在线监测、针对不同废水的成分和浓度,控制系统自动进行计算然后按比例进行自动投放药品,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确保废水的处理效果,同时节省药品耗量,无须专人职守。
 
1.明确拟开展的检测项目
为避免盲目投资造成采购来的仪器闲置浪费,现以最常规和检测仪器不太贵的检测项目为例,建议通过认证开展的检测项目分别是:
1.1水和废水检测项目
水温、pH、电导率、透明度、色度、流量、悬浮物、全盐量(总残渣或溶解性残渣)、游离氯和总氯、硫化物、氰化物、氟化物、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铜、铅、锌、镉、总砷、总汞、总硒、总铬(六价铬)、挥发酚、石油类(或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铁、锰、嗅和味、浊度、总硬度、粪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上述项目除包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规定的必测项目,还包括了其它常见的和测试方法较为简单的指标。
1.2空气和废气
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氮)、烟(粉)尘、烟气参数、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氟化物、恶臭、氨、铅、砷、硫化氢、铬酸雾、硫酸雾和甲醛等。
1.3土壤和水系沉积物
水分、pH、镉、汞、砷、铅、铬(含六价铬)、铜、锌、镍、全磷、全氮、钾、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
1.4固体废物
铜、锌、镉、铅、总铬、铬(六价)、汞、铍、钡、镍、总银、砷、氟化物和氰化物等。
1.5噪声和振动
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铁路边界噪声、噪声源(设备噪声)、机动车噪声振动和环境振动等。
2.实验场所要求
实验室检测项目之间不得有干扰,面积应不少于600平米,其中化学分析实验室和仪器分析室各不少于3间,并有专用的天平室、无菌室、样品室、纯水制备间、化学试剂库、分析样品前处理室、固体样品制备间、现场仪器室、办公室和资料室等。此外通风橱、气瓶柜(室)、操作台等满足检测项目所需的实验条件和安全环境条件均应一应俱全。
3.人员要求
3.1关键岗位的设置
检测机构的关键岗位通常有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仪器设备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内审员、采样人员和分析人员等。各岗位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与要求,以确保检测工作及管理体系的建立、监督、完善和有效运行。
3.2授权签字人和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职责权利;熟悉或掌握检测技术及实验室体系管理程序;熟悉或掌握所承担检测/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方法;熟悉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熟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其环保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的要求;授权签字人尚需经考核合格。
3.3检测人员要求
需有拟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具备10名以上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并取得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证书,且每个认证项目至少有一名持证的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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